赵鼎(2020)210号
宜兴市丁蜀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研究并报镇政府批准,决定对原洪光模具厂拆迁项目进行公开竞争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首先,目标:
1.原洪光模具厂拆迁工程(建筑面积1999.67平方米,拆迁时间为中标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,规定时间内必须全部清场)。
2.标的物位于丁蜀镇,详情可实地查看。报名前请联系丁蜀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。联系方式:高先生13906152768。
3.甲方要求:中标人需支付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。
二、报名须知:
甲方要求:
1.范围:投标人须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,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,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:(以下材料须在有效期内)
(1)资质证书、营业执照、安全生产许可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(2)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员工工伤或意外伤害(5人以上)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;
(四)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或不良行为记录;(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手册或安监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
(5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法定代表人出席时不需要)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、保险单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、受托人及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(须加盖同一公司近三个月公章);每个投标人只接受一份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,以收到的时间顺序为准。
(6)投标单位还应提供相关拆迁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
(7)宜兴市外企业还需提供宜兴市建管处(或市建管处)签署的有效的《外地施工企业登记审核表》复印件。
注: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公告》第五条规定,我中心将对注册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,不达标企业不得参与我中心投标活动。
2.丁蜀镇资产办拟定的协议和安全责任状的所有内容都需要认可。
3.申请人须将3000元保证金和200元材料费(两笔款项均打入账户,分两次支付)(账号:645701040000436,户名: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,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丁蜀支行)支付***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,凭加盖公司公章的汇款凭证(必须以公司名义)方可参加报名。中标公示后,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。
4.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价格支付成交价款,并签订协议和安全责任证书。中标人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或未签订协议及安全责任证明的,视为违约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由丁蜀镇另行处理。
5.公告时间:2020年8月28日***2020年9月3日。
6.报名时间:2020年9月2日***2020年9月3日。
上午8点& mdash& mdash10:30下午14:00 & mdash;& mdash下午四点
7.报名地点: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(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509室)
三、拍卖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四、请有兴趣参加拍卖的人,在看到公告后到招投标中心报名。
联系人:高电话:87488602
丁蜀镇招标中心
2020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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