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抽检的产品为休闲服装、床上用品、运动头盔、衬衫、运动鞋、泳衣、户外健身器材、鞋、毛巾、袜子、木制家具等77种产品。本次共抽查了5152家企业生产的5256批次产品(不含出口产品)。其中,9批次产品仍在异议处理过程中,15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、无能效标识、伪造厂名厂址、企业擅自处理封存样品,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。共检验5131家企业生产的5232批次产品,发现48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检出率为9.2%。
其中,防爆灯。抽查了8个省(区、市)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防爆灯具,其中26批次不合格,不合格检出率为43.3%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冲击试验、电缆引入装置夹紧试验、隔爆接合面等。
针对产品质量***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和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,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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